合肥市造價站解疑釋惑確保揚塵治理費按規(guī)計取
發(fā)布日期:2014-05-09 瀏覽次數(shù):3260
針對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反映的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費用計取等相關問題,近日,市造價站在《關于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費用計取的通知》的基礎上,專門對四個熱點問題進行了說明解釋,并在4月份的《合肥建設工程市場價格信息》上予以公布。
其中,對未以相關定額作為確定合同價依據(jù)的工程,重新公布了其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費用的計算方法。單獨承接的裝飾工程和安裝工程,其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費用分別按《關于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費用計取的通知》附表1中“建筑、裝飾”費率的70%和50%計取。對2014年1月1日前簽訂的合同,合同未對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費用計取予以約定,但施工單位已按文件要求實施了相關治理措施的,其費用應列入竣工結算。
(來源:合肥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