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日期:2019-02-21 瀏覽次數(shù):5917
項目名稱:寧國2018-01號及2017-34號地塊項目整合推廣(2019-2020年)
項目編號:AHZJ-201919900082
招標方式:公開招標
招標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1月22日
開標日期:2019年2月20日
第一中標候選人:合肥安恒房地產(chǎn)營銷顧問有限公司
投標報價:大寫:壹佰貳拾柒萬貳仟元整
(小寫:127.2萬元)
第二中標候選人:合肥和聲廣告有限公司
投標報價:大寫:壹佰貳拾萬元整
(小寫:120萬元)
招標人名稱:寧國市國有資產(chǎn)投資運營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祁門路與南屏路交口
聯(lián)系人:宋工
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5678071
紀檢監(jiān)督:
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紀檢監(jiān)察室
地 址:合肥市望江東路46號
聯(lián)系人:任先生
電 話:0551-62779165
安徽皖投置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審計中心
聯(lián)系人:何女士
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5678106
招標代理機構:安徽中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蜀山區(qū)合作化南路27號
聯(lián)系人:童超
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5149581-820 13339109890
公示期: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2月25日
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,以書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異議。
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或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未作答復,可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訴。
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特此公示。
2019年2月21日